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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咨询
办件名称: 变更法人
办件内容: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申请人/申请单位: *** 提交时间: 2018-11-01 08:53:41
受理单位: 省粮食和储备局
受理时间: 2018-11-05 14:57:52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18-11-05 15:13:43 答复内容: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拟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变更法人属于资格的变更,按以上规定执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方式不完全一样,建议咨询办理工商登记的同级粮食部门。
追问状态: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
追问答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