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一、承担省应急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化工行业)。

(二)负责监督管理省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驻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化工行业)。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二、处室职责

(一)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四)指导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七)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处室工作任务

1.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相关行业中央企业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和省管企业总部(总公司、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参与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4.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和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5.指导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工作。

6.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8.参与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9.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总结相关行业事故规律,参与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10.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1.组织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成果运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12.承担支部党建工作。

13.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范长华

办公地点:省应急厅办公楼110室

日常办公电话:0531-51787876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