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一、承担省应急厅主要职责

(一)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二、处室职责

(一)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二)拟订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

(三)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省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四)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处室工作任务

1.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2.拟订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3.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4.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相关工作,承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相关工作。

5.负责省本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安排省本级和中央下拨我省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

6.组织编制省本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协调财政、物资储备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

7.会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组织提出省级(含中央下拨我省)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建议。

8.组织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9.组织指导全省救灾捐赠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

10.承担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分配,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11.承担支部党建工作。

12.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曲元竹

办公地点:省应急厅办公楼231室

日常办公电话:0531-5178792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