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一、承担省应急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四)承担省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处室职责

(一)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二)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三)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四)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

(五)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市县防灾减灾工作。

三、处室工作任务

1.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2.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制度,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有关工作。

3.拟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

4.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协调推进相关平台对接、数据共享。

5.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全省综合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指导市、县(市区)防灾减灾工作,协同开展省际、国际减灾合作。

7.组织协调重大减灾项目、活动的论证和实施,协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工作。

8.承办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支部党建工作。

10.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于希令

办公地点:省应急厅办公楼131室

日常办公电话:0531-51787831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