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挂教育人才工作处牌子)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3.负责公务员录用、遴选和选调工作。

4.指导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

5.负责全省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

6.负责全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统筹省内教育扶贫工作。

8.参与研究全省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9.统筹全省教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

10.牵头负责省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厅(委)绩效考核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直属单位和指导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法人年检审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